关于做好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摸底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9日 17:30浏览次数:

培养单位

做好新一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提高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质量,根据自治区学位办要求,现对相关培养单位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摸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是学校调整学科结构、优化学科布局、擦亮学校品牌、寻求学科增长点的重要举措。拟申请新增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要突出学科优势特色,突出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需求,聚焦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文化润疆工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等,聚焦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八大产业集群”建设。符合《关于推进新时代自治区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等文件关于对学校定位、学科布局、重点建设内容的相关要求

)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原则上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工学学科外,本年度不支持我区现有学位授权点已布点2个以上的学科

二、工作进程与要求

1. 培养单位预申报。各培养单位按照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暂时对标对表《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待国家正式下发通知后,以最新申请要求为准,所涉数据时间节点为201811日—20221231日)。在本单位内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预申报工作。统筹考虑学位点申报数量与师资队伍、教学科研资源等方面条件,严格把关,杜绝任何形式数据造假。申报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得重复,申报的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得重复310日前预申报的单位提交2023年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至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2. 填写相关申请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23)。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认真梳理本单位2023拟申请新增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填写对应简况表,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科学论证。320日前提交简况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至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3. 校内论证。327日前,研究生学院组织同行专家对我校2023拟申请新增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形成指导意见,报学校研究决定最后拟申请新增学位点名单。


附件(以电子版下发)

1. 2023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汇总表

2. 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3. 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4. 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

5.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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