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各招生学院综合考核结果,经研究生学院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十天。
温馨提示:
1.教育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学校还将进一步对考生报考信息及其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还需考生提供补充证明材料,请保持电话畅通并按要求提供。
2.如对此拟录取名单有疑义或申诉,请在公示期内联系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0991-2110117)。如对总成绩有疑议,请联系招生学院负责老师。
3.考生应在入学报到前及时关注本网站和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
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4年5月28日